关于申报2024年度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 研究课题的通知
丹社联发〔2024〕2号
关于申报2024年度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
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度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体现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的基本要求,以丹东高质量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注重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二、课题分类及学科
1.课题分类
2024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
2.学科
“学科分类”为马克思主义,中共党史党建,哲学,经济学,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与文化学,历史学,考古学,宗教学,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科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心理学等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分类。
3.成果形式
包括:论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和案例。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情、市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
3.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可申报1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1项;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有市社科联在研课题未结项者不得再申请。
4.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的课题组应不超过5人,青年课题申请人及合作者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重点课题的申报者必须是研究团队,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应的研究能力,课题组成员人数不超过10人。
5.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立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
四、选题指南
1.《2024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见附件1)拟定了一批研究选题。申请人可根据已有的研究基础和研究专长选择申报。基础理论性选题和《选题指南》中未包含但确实有前瞻性和指导价值的选题,申请人可自拟题目申报。自拟题目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自拟题目与《选题指南》题目在项目审核、评审等环节均同等对待。
2.申报者在选择《选题指南》中的题目进行申报时,应按《选题指南》指定的序号填报。
五、申报办法
(一)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4月12日前。
(二)需提交材料和要求
1.经推荐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2024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以下简称《立项申报表》见附件2)、《2024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重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3)、《2024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纸质材料:《立项申报表》提交实名2份或《重点课题申请书》2份,《申报汇总表》提交1份实名)。
电子材料:《立项申报表》(或《重点课题申请书》)、《申报汇总表》各1份。
2.申请人所在单位将拟提交的电子文档打包后标注“××单位2024年市社科联课题申报”字样。
3.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积极踊跃申报,并设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做好资格审查、审核汇总等工作,按要求及时统一报送。
六、立项审批
1.课题评审及立项
2024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结束后,市社科联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经市社科联党组最终审定,批准立项课题及类别。课题批准立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2.完成时间及管理
结项时间在2024年9月,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完成的课题,可申请延期结项。对应用性、实践性较强的课题,鼓励研究者尽早形成阶段性成果并及时将相关咨询建议报送市社科联,将择优于《丹东社科智库》采用。
附件:1.2024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2024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
3.2024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申请书
4.2024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联 系 人:王德英 2661032 18642526085(微信同步)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丹东市社科联综合部(农委楼321室)
丹东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