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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9/10 11:10:00 来源: 浏览:()

 

丹社联发〔2021〕14号

各有关单位:

市社科联将于9月-10月份接收2021年度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的最终完成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报送结题的课题研究成果必须资料翔实,有科学依据、问题分析、对策建议,文字应在5000字以上。课题研究内容与立项课题题目不相符者不予鉴定。

二、受理时间:2021年9月1日至10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提前报送并投稿《社科智库》的课题参与评优。课题相关成果被《社科智库》采用,或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批阅采纳的,市社科联将在课题结项时优先评优,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四、结项要求:

1.送交的结题鉴定纸质材料包括:《2021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实名1份课题研究成果实名1份;《2021年度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汇总表》(附件2)1份(1项也需报送)。电子版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成果、汇总表刻光盘上报。

2.装订要求:课题结项相关材料一律使用A4纸印制,于左侧装订。按立项课题结项审批书、课题研究成果顺序从上至下排放,装订成册,并按结项汇总表中人名次序依次排好。

3.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课题结项具体要求进行汇总,严格把关,按时提交结项相关材料,认真做好课题结项工作。

4.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要在规定报送材料时限之前(10月29日)提出延迟结题书面申请(附件3),并说明原因。当年度未申请结题鉴定或未通过结题鉴定的,可申请参加下年度的结题申报,仍未通过结题的,该课题不再受理,并做撤项处理。

五、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鉴定,对鉴定合格的,颁发结项证书,并统一存档。

地址: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321室,市社科联

邮编:118009

联系人:王德英

电话:0415-2661032  18642526085

 


                丹东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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