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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9/26 11:17:00 来源: 浏览:()


丹社联发〔2017〕13号


各有关单位:

市社科联将于10月份接收2017年度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的最终完成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报送结题的课题研究成果必须资料翔实,有科学依据、问题分析、对策建议,文字应在5000字以上。课题研究内容与立项课题题目不相符者不予鉴定。

对优秀研究成果市社科联将优先在《丹东社会科学》杂志上刊发。其中,属于优秀课题的将整理报送市领导和相关部门参阅。

二、受理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10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送交的结题鉴定材料包括:

1.《2017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实名1份。

2.课题研究成果实名1份。

3.成果摘要报告实名1份(2000字以内,简述本课题学术价值、创新内容、社会影响包括引用、转载、采用、获奖等情况)。

4.个人提交的材料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填报本单位所有申报者《2017年度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汇总表》(附件2)1份(如1项也需报送),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社科联邮箱:ddsskl163.com。

5.报送材料时,请各单位按课题类别将申报者的申报材料按立项课题结项汇总表、结项审批书、课题研究成果、成果摘要报告顺序从上至下排放(除结项汇总表外,其他材料装订成册),并按结项汇总表中人名次序依次排好。

四、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鉴定,对鉴定合格的,颁发结项证书,并统一存档。

五、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要在规定报送材料时限之前(10月26日)提出延迟结题书面申请(附件3),并说明原因。当年度未申请结题鉴定或未通过结题鉴定的,可申请参加下年度的结题申报,仍未通过结题的,该课题不再受理,并做撤项处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下一年度的课题立项资格:

1.课题研究成果中发现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者。

2.未按时完成已立项课题者。

3.课题完成质量欠佳未通过鉴定者。

4.未经过市社科联结题鉴定者。

七、课题结项相关材料均从市社科联网站(http://ddsk.dandong.gov.cn/)下载。一律使用A4纸印制,于左侧装订。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课题结项具体要求进行汇总,严格把关,按时提交结项相关材料,认真做好课题结项工作。

地址: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市委附属楼315室,市社科联编辑部

邮编:118009

联系人:王丽颖

电话:0415-2661032

E-mail:ddsskl163.com


附件:

1.2017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审批书.doc  ←点击下载

2.2017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汇总表.xls ←点击下载

3.2017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延期申请表.doc ←点击下载


                丹东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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