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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研究

关于做好2016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9/2 12:57:00 来源: 浏览:()

丹社联发〔2016〕13号

关于做好2016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市社科联将于9月份接收2016年度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的最终完成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鼓励以研究报告为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报送结题的课题研究成果必须资料翔实,有科学依据、问题分析、对策建议,文字应在5000字以上。课题研究内容与立项课题题目不相符者不予鉴定。
    对优秀研究成果市社科联将优先在《丹东社会科学》杂志上刊发。其中,属于优秀课题的将整理报送市领导和相关部门参阅。
    二、受理时间:2016年9月20日至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送交的结题鉴定材料包括:
    1.课题研究成果实名1份。
     2.成果摘要报告实名1份(2000字以内,简述本课题学术价值、创新内容、社会影响包括引用、转载、采用、获奖等情况)。
     3.《2016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鉴定结题评审书》(附件1)实名1份。
    4. 个人提交的材料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填报本单位所有申报者《2016年度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汇总表》(附件2)1份(如1项也需报送),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社科联邮箱:ddsskl@163.com。
    四、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鉴定,对鉴定合格的,颁发结项证书,并统一存档。
    五、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要在规定报送材料时限之前(9月30日)提出延迟结题书面申请(附件3),并说明原因。当年度未申请结题鉴定或未通过结题鉴定的,可申请参加下年度的结题申报,仍未通过结题的,该课题不再受理,并做撤项处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下一年度的课题立项资格:
    1.课题研究成果中发现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者。
    2.未按时完成已立项课题者。
    3.课题完成质量欠佳未通过鉴定者。
    4.未经过市社科联结题鉴定者。
    七、课题结项相关材料均从市社科联网站(www.ddsk.org.cn)下载。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课题结项具体要求进行汇总,严格把关,按时提交结项相关材料,认真做好课题结项工作。
    地址: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市委附属楼315室,市社科联编辑部
    邮编:118009
    联系人:王丽颖
    电话:0415-2661032
    E-mail:ddsskl@163.com

    附件:1.2016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2.2016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结项汇总表
3.2016年丹东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延期申请表

    丹东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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